2012/10/26

马未都先生,你以为那就是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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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先生,你以为那就是纯洁

我一直觉得,现在是和平年代,按理说汉奸应该不会太多。但是不。现在就汉奸这个职称便宜,鬼子还没打进来,爱国群众在网上揪出的汉奸已经能凑一支整编的皇协军了。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就在自己的博客里,一举揪出一批汉奸。

马先生说,"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首次收录了以西文字母开头的词汇,数量达239个,如NBA, CPI,GDP等等"。他认为这比丢失钓鱼岛还要严重,是"无知",是"引狼入室",后来越说越爽,越说越觉得不过瘾,最后干脆说他们是 "文化汉奸"。

虽然马先生骂得酣畅淋漓,欲仙欲死,但我总还不放心,查了一下资料。查完了觉得这批汉奸多少有点冤。

首先,以西文字母开头的词汇根本不是最新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首次收录"的。从1996年第三版就有了"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我手上有它的第五版,第1831-1834页就收录了上百个英文缩写,其中就有GDP。也就是说,走资派一直在走,汉奸一直在奸,并非是这任编辑潜伏许久,今年终于按捺不住,带领汉奸们悍然起义。这一点是马先生弄错了。

为了批判汉奸,马先生又说,"汉字的表达能力在已知的全球文字中最为简洁"。——这当然是个喜讯。托生在中国,总是能遇到各种喜事。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咱中国人的生活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从那以后我就喜事不断。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好事都发生在我身上。你看这次马先生又带来一个喜事。我最擅长的语言是汉语,最喜欢的语言也是汉语,而它的表达能力在已知的全球文字中最为简洁,这真是让人快乐。

但作为一个理科生,我一直觉得"最"是比出来的,不应该是诌出来的。全世界有多少种"已知文字"?有的学者说有两千种,有的说有五千种。马马虎虎算是三千种吧。从马先生以前的自述看,在这三千种文字里,马先生好像只会一种,那就是中文。这种情况下,马先生就算说的对,我觉得也是蒙的。

唐吉诃德以前就站在街头大喊过:"杜尔西尼亚是世界上最美的美人!谁不同意就来和我决一雌雄!"其实老唐就见过老杜这一个美人。你要不同意,说杨贵妃可能更好看,他肯定拿枪扎你,说你是无知的西奸。

马先生在博客说得嘴滑,顺流而下道:"所有的(!)西文词汇中文都可以完整简练的表达,NBA可以叫美职篮,CPI可以叫物指,GDP可以叫国产值,以此类推。"——马先生又错了。搞过翻译的都知道,很多西方词汇无法准确翻译,更不要谈什么完整简练了。就像X光、IPAD之类的词,就无法准确翻译。这一点连古代人都知道。当年唐玄奘翻译佛经的时候,也说过有"五不翻",五类词汇只能拼写读音,无法翻译。

不过,这些汉奸倒不是马先生揭发出来的,抨击《现代汉语词典》的主力军还是一些"语言专家"。在我看来,汉语词典里加一个附编,收一些大家生活中常用的西文缩写,是为了读者查阅方便。至于体例是否稳妥,这个可以讨论。妥了就保留,不妥就改一改,毕竟语言是大家用出来的,不是哪个圣人定出来的,字典也只是对语言现状的总结而已。

但是这些专家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哪能让老百姓乱说乱写,这事得有领导管着呐。

所以他们联名给领导写举报信,要求领导严惩这种行为,并且上升到了"保卫汉语纯洁性"的高度。比如他们认为NBA是不纯洁的,美职篮是纯洁的。我周围熟人里也有不少喜欢体育的,说NBA他们都知道。说美职篮,他们第一反应多半是新出的化妆品。

搞笑的是,同样是字母词,要是领导同意用的,专家就放心了,觉得没有不纯洁的问题了。保卫汉语纯洁的健将傅振国专家就说:"国家制定一个规范,比如'X光'要保留,国家要规定保留,就可以保留字母词。"张三睡过的那叫破鞋,村长睡过的那叫女干部。这让我想起了历史上的一个真事。有位将军找沙皇抱怨说,有位轻骑兵诱拐了他的女儿,跑到外面结了婚。沙皇宣布:"我命令这次婚姻无效。我命令她依然是个处女。" 拿着领导的嘴当处女膜用,用心何其歹毒。

马未都先生说过很有道理的一句话:"每个人的活法不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强加于人肯定不舒服。"但他没想过,外国人强加于我们一套东西,肯定不舒服。自己人强加我们一套东西,也肯定不舒服。

马先生谈古董头头是道,谈人情世故也很通达,但是一到宏大主题,就热血沸腾,嘴就容易漏风。他还写过一篇缅怀金正日的博客,说看看人家这葬礼,看看人家这领导!朝鲜人民对金正日的感情这么深沉,"是今天的年轻人无法理解的"。这段话倒让我想起了罗斯福的葬礼。当时也有很多美国人聚集在灵车所过之处哭泣,跟这个场景有点像。但这两个葬礼之间有一个真正的区别:为罗斯福哭的人随时可以改变主意,扭头走开。这一区别比什么都重要,而马未都先生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

国家的尊严很重要,但是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人,他们的尊严更重要;文化很重要,但是生活在这个文化里的人,他们的需求更加重要。国民有选择使用NBA和美职篮的自主权利,这比什么纯洁的文化都重要。太监最纯洁,从不胡思乱想,一心伺候纯洁的娘娘们,但打民国以后,他们不是就被取缔了么?

押沙龙,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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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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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2

演出 摄影/慕容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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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 我该找什么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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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 我该找什么样的工作?

=问题 · Question=
迷惑的孩纸问比自己年长的人:我是今年的毕业生,这都好几个月了,我仍然没有找到我喜欢的工作。我不想天天朝九晚五,那样的人生太乏味了,你能给我一点指导么?我想要做好玩的事情。

=回答· Answer=
今年大学毕业10周年的小职员金海答迷惑的孩纸

最近我在煎蛋网上看到一条消息,22岁的Jamies Fox 近日从大学毕业,跟普通学生选择找工作不同,他跑到乡下当了一个稻草人!不过这对他来说到是一个不错的差事。Fox 表示这样自己不仅可以赚钱,还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书,简直是一举两得。

农场主付给Fox 每周250英镑,Fox 每天穿着亮橙色衣服待在田野里,同时作为音乐专业的他,还可以在空旷的田野里弹奏乐器,一边练习一边赚钱。大部分时候他可以坐着看书,不过当有鹧鸪飞来的时候,他就得起身赶跑那些家伙——手风琴什么的乐器声对那些鸟儿来说没有震慑力。Fox 说他准备存一年的钱,然后去新西兰旅游,朋友们都羡慕他。

所以你看,只要有心,你总能找到有趣而特别的工作,关键是,你得知道你自己最擅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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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暗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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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暗物质

关于"讲话"的文献层出不穷,此种势头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稍有减弱。作为一位著名的讲话者,必须拥有极为准确无误的用词技巧。每一个词语总得在恰当的地方出现并恰当地重复,并因此变得重要,别具深意。
                                               ——伍


伍在四年前的今天失踪了。此前我一直以为,这个词是发生在陌生人身上的。比如,发生在某本小说里。对我而言,失踪是一个抽象概念。
失踪前,他似乎在忙乎一个小说,同时忙于修改一个软件,和词汇学有关,应该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有一次,他在我面前极力强调,一个写作者爱用哪些词汇,是先于作品存在的。伍一直沉迷于这种细枝末节,他也曾经口若悬河地借助他那套半吊子软件向我证明:中国诗人最爱用的两个词语,一个是太阳,一个是黑暗。他这种对待词语的态度在我们小圈子里引起过争议,到底是过于走正步了,还是太艺术体操?而在我看来,他无非是对语言的纯洁性矫枉过正了,他可能只是想一语惊人,给朋友们留下深刻印象。然而现在他失踪了,沉默的人没有太多机会。
已经四年了,我还是难以相信伍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当然也谈不上多么伤心,但我现在还能记起他的样子,给他来个寻人启事式的描述完全不算件难事儿:他的体格看起来挺结实,甚至都有些笨重。鼻子又塌又胖,整张脸也因此变得没有棱角,完全没有明暗对比。同时他的眼角总是向下耷拉,这使得他的凝视有了略显阴郁的气质。而他用来打字的手指则特别细长,就像是手掌上生出了十支笔。头发总是梳理得一丝不苟,修剪得宛如一个锅盖。喜欢穿皱巴巴的灰颜色。洗衣服时,总是不记得把里面的纸币取出来。(这样一个人,也会失踪?)
这个来自南方小城的年轻人,到达魔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据他所说)是来拜访我。他后来承认,他其实既不认识我,也没看过我写的东西,只是听说我在圈内挺有名,就狂热地跑来看我了。时间是早上八点,有名的评论家这会儿当然应该还在床上无法见客。八点零五分,他怀着敬意发了平生第一条微博:他肯定通宵达旦阅读、写作。其实我只是前一晚,白酒喝多了。
接下去的几年,他都在《咬嚼》杂志工作,三心二意地挑着错,隔三差五地找我一起吃饭喝酒,顺便请我看看他写的小说。他的小说总体而言干巴巴的(褒义的说法是平静),有时有很多古怪的联想,比如有一个写葬礼的短篇,不知不觉就离了题,开始讨论起来人们下葬时穿的衣服究竟应该是什么颜色?是为了防止灰掉到骨头上还是为了自己变成灰盖在骨头上?我认为这种不恰当的刨根问底是阅读了太多词典的结果。
在他失踪前半年,他自称彻底地迷上了象征主义。一开始,他迷上的是落叶,上海这地方有数不尽的树,他会拿起一片自言自语,根据那天捡到的第一片落叶纹理,定下那天将要开工的小说标题。不久他的小说里充满了比喻:女人新买的高跟鞋底忘了撕去的商标,象征她来自小地方,象征她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孤独;沼泽地象征腐烂象征小动物们的累累白骨象征暴君……象征真是被用到泛滥。再后来,只要我见他时身穿那件我最喜欢的军绿色衬衫,他就会认为他的小说面临被批驳被否定的"黯淡、荒凉"。"为什么你不觉得这象征着青铜器青铜时代,象征你的小说将有一种神秘的命运?"我含笑嘲讽他。
就是在那次见面喝酒的时候,伍提到了他想效仿卡夫卡。"这算是我的口头遗嘱,"伍突然压低声音说,"我真不想让人看到我现在写的那些。我们立个约定吧。"
  "你又开始写新的了?"
"我一直在研究一份讲话稿,我已经搜集到了一切和这份讲话稿有关的文章,为了彻底了解那位讲话人,我还跑了好几次图书馆。昨天我开始动笔了,我要写一个和它有关的笔记小说,但夜里我突然有种不安的感觉,我甚至做了一个噩梦,那个噩梦很有象征意味:一群人突然破门闯进我家,把我拖到了一家洗头店,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给我洗,洗了整整一夜,把我所有头发都洗掉了。"伍摸了摸脑袋,然后继续往下说:"醒来我心跳得厉害。所以,要是我死了,或者失踪满四年,你就销毁我生平所有的文字,尤其是我现在写的这一个。"
"现在这个,文件名叫什么?"
"'讲话'关键词索引。哎,我说,你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我那台笔记本电脑,你不用打开看,直接扔进黄浦江了事。这肯定是最绝对的破坏方法。"
"那要是我先死了呢?"
"那我就只能再找一个朋友了。不过,我不认为会发生那样的事。明天我就去再配一套家里的钥匙给你。"
总之,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在听说伍失踪后,我就拿着他家的钥匙进了他家。他家朝向不太好,明明是明亮的下午,屋子里却光线阴暗,令人感到压抑。而他的书桌却奇怪地一尘不染,抽屉没上锁,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张女人的照片。不是个漂亮女人,还有点胖。在那次噩梦之后,他提到过一次,"我们办公室里的那位女博士,还是有些优点的,尽管远远达不到我对灵魂读者的基本要求,但我还是决定将就一下。"
那天下午,我第一次享受到了做贼的乐趣。然而和伍一起失踪的,还有他那台鼠标经常会乱动的DELL。
我是在卫生间里找到伍的手稿的。唉,他干嘛把它们放在卫生纸下面?不过,我现在好像还能听到他腼腆的笑声,"你看,只有藏在那里才保险。"我记得他告诉我他喜欢坐在马桶上读书写字时我的反应。"纳博科夫也曾经坐在浴缸里写作,你无非是想学那个思想者嘛。记得戴个加香口罩。"
今天,伍失踪整整四年了,日出日落,当中还下了点雨,我想,伍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今天早上醒来前,我还远远不是伍最铁杆的支持者。)这四年里,有三次是在我刷牙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还有一次是在别人归还我欠条的时候。这四次想念都在几秒钟之内就结束了。但我为此买过三次电动牙刷。即便死神临时找上门来,我也想带上自己的牙刷上路。
不过伍真是非常了解自己所选定的遗嘱执行人,他知道我就像那个勃罗德一样,并不真正理解朋友的艺术,所以并不会去执行他自己的决定。是的,时光漫漫,我将尽我所能,把伍生前的那些文字,无限放大、抬高,给一群像我一样,不懂得他的象征手法的世人观看。
肉体失踪后,灵魂还能继续在四处游荡。构建-消解-构建,这难道不是象征主义的真谛吗?

以下内容来自伍迄今秘不示人的手稿——

某文艺工作室终于发布了人们期待已久的《讲话》关键词索引,共50词。并附回忆录、词语解析指南、评论文章、百位文学艺术家参与抄写的手抄珍藏纪念册等,洋洋洒洒,旁征博引,全面得近乎完美,实为深思熟虑之举,受到很多好评。当然,也还是有些令人不快的流言蜚语,即这百位文学艺术家是否真正实至名归,好在谬论很快被平息。
《讲话》这篇不到2万字的作品在遗传学上极为重要,因为它证明了中国人基因组图谱关于变异的观点是正确的,70年来,从基因的角度看,文学艺术家的变异连千分之一都不到。
文艺,149次。那一时期的文学和艺术集中表现为"向讲话者请教"这一形式。比如:一个男人长途跋涉到讲话者住的黄土高坡上,目的是向他请教。"我整夜失眠,怎样才能睡个好觉呢?"讲话者仔细打量他一番,然后说,"用一根棍子从后面打你最好的朋友后脑勺一次。"一个女人拜见讲话者,她告诉他,"我总是意识到我是个美丽的女人,怎么才能克服这种虚荣心?"讲话者飞快地回答她,"去寻找一种名叫观音土的白色软泥服下,七七四十九天后见效。"记录在册的还有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像您一样,做一个真正的讲话者呢?"回答是,"一个真正的讲话者,不能说标准的普通话,要经常去不是自己家的家。"(真的很让人长知识)
有一天,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信仰真的存在吗?"他们就是否相信信仰、信仰是否一种幻觉、到底是我思故我在还是我在故我思等等讨论了整整一天一夜,讲话者指责了大学生的虚无主义态度,他深吸一口自己手卷的烟,告诉他,信仰不仅存在而且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泡馍饸饹里,"你会越吃越想吃,越吃越想吃更好的,越吃越虔诚"。看起来,这番讨论给讲话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座谈会上,他侃侃而谈主义77次。(他一次都没有提到信仰,是因为开会前,他吃下了整整三大碗羊肉泡馍,讲话时,他的肚子一点都不饿。)
首次公开的关键词索引中有一处显然令人深思——我们(出现143次);他们(出现109次);你们(经查找发现,只出现了4次)。长期以来,人们考证那次座谈会的会议座次安排,但也许,讲话者始终背对着与会者,因此并不存在他"与之说话的一些人"(该解释源自"汉典"),据说共有一百多位。只有4次,因为打喷嚏,讲话者转过身来,"你们不要以为这部分人数目少",是的,每年5月,因为花粉什么过敏而打喷嚏,眼睛鼻子耳朵痒痒的,确实不在少数。
问题,出现了103次,看来我们的讲话者受到了困扰。那一年,不幸爆发了"红色盲"病毒感染事件,农民们不能分辨未熟的青辣椒和成熟的红辣椒,闹出了不少笑话;画家们常常把绿色视为黄色,紫色看成蓝色;作家们则把红色文学写成了灰色文学。而我们的讲话者对红色情有独钟,甚至有好多年,提到其他任何颜色都会令他紧锁双眉。为此他邀请他的作家朋友们去他家吃饭,等到他们都在餐桌旁的木椅上就坐,他单刀直入,在每人面前放上一盘红辣椒、一盘西红柿。有几位诗人,宣称他们更喜欢青辣椒。还有几位小说家,从咬下第一口红辣椒开始,就不停地咳嗽、喷唾沫星子,有几颗,喷到了讲话者的头发上。他们非常紧张,但讲话者大度地挥了挥手,"有的人怕辣,有的人怕不辣。我们要让人人都爱红辣椒,全国山河一片红。"很快,作家们回到家里,一个月后,每人写了一堆与红色、红辣椒、西红柿有关的文章,写得筋疲力尽,他们把手写稿献给讲话者,讲话者用它们架起了一张长长的办公桌,开始工作(出现84次)。这是否暗示,讲话者共有84张长长的办公桌?
群众和人民,讲话者很犹豫,这两者他都极其喜欢。他想起记忆里那个经典游戏:骑马打仗,不论什么时候想起,都是那么亲切。"冲啊!"跟在他后面的人民个个大喊,"我撞,我撞,还就不信你不倒。"结果有一次,他骑着的那个最高大的孩子踩进了一个坑里,他们连人带马一起摔倒,好一个狗吃屎,一旁围观的群众哈哈大笑起来,唉,群众就是容易受蒙蔽啊,更何况还有乌合之众呢。不过,讲话者是很有绅士之风的,他慷慨地101次提到群众,比人民要多15次。这次会议之后不久,各地的群众代表被召集到公园聚餐,在那里,讲话者告诉群众,只有穿着海洋的颜色,才会让他联想到,他们都是他的人民。而他只为人民服务,站在人民一边。这么说吧,蓝色卡其布,很快变成伟大蓝图的同义词。为了得到一套,发生了很多克服艰难险阻、可歌可泣的故事。诗人们心情激动,眼睛湿润,"蓝色,是由人民发明的/它让人民体验到/梦想、希望、闪闪发光/蓝色,在人民中的存在不可抹除。"
革命,86次。在这个词[条下面所引用的,是一位原北京东交民巷红都服装厂、现更名为北京红都时装公司的田姓老裁缝口述实录。
老先生为讲话者提供过度身定做服务,因而有得天独厚的资格回忆整个革命过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服装的潮流都是由北京来引领的,时尚偶像的角色也不再是电影明星,而是讲话者。那年春天,一辆铺着柔软天鹅绒的吉斯115停在了厂区里。讲话者走了进来。'我想做件新的中山装',他说,'能让我看起来矮一点儿吗?我都一米八了,这也太招摇了吧?'但我持不同看法,'中国人太多了,如果您看起来和他们一样高,他们就会把嘴贴在前一个人的后脑勺上反复追问,'那个声音是从哪里来的?'"
革命是这样如火如荼地进行的:田师傅特别将中山装的圆领子改成了新式尖角领,前阔和后背也被拉宽,腰部位置稍稍内收,袖笼也做了提高的处理。结果就是,我们不知道还有谁比讲话者看起来更显得高大伟岸。这场革命被称为"为了人民的革命",这种款式的服装也因此被称为"人民装"。
由于这个座谈会在一个月里开了三次,就是这个讲话者爱用的口头禅,总共出现了48次。"文艺,所有文艺就是对红色食物的表达。""一篇小说就是一道红色菜谱和一系列标点符号。"
出现了43次的什么全部来自座谈会上,一个有着动人声音的女演员和讲话者在台下与台上之间发生的远程对话。(鉴于部分对话因听力障碍等存在完全重复之嫌,此处酌情省略)
"亲爱的讲话者,我们能为您做点什么呢?"
"你们想做什么呢?"
"我,我想您约我去吃晚饭。"
"你说什么?"讲话者问道,应该仍然背对着他们,迷惑不解地看着墙壁。
"今天,请我吃晚饭。"
"什么?为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天很快会变黑的,您想做什么都行……"声音越来越轻。
"什么?你说什么?有什么就说什么吧。"
"没什么,没什么。我刚才是说,什么时候都行。您有什么想说的也可以和我说。"
"那,你要是真那么想的话……"
"什么,我亲爱的讲话者?"
"我们可以喝一杯红萝卜酒,做这种酒不费什么事,是以免紧张什么的,你懂的。"
女演员热情得不容置疑,"您就算只给我两分钟,早早结束,那也没什么,我会挂上毛巾的。您喜欢什么颜色的?"
"什么毛巾?没有窗帘?什么地儿啊。"
"就是,您看看这个破地方,和我待过的大上海,那可没法比。"
"这位同志,你终于露出了小资产阶级的大尾巴!听见我说什么了吗?你必须很彻底地清算这种影响!"
在出现了42次的这个下面,中国当代最顶尖最令人敬畏的思想家们各执己见,吵得不可开交。
"这个是将自我与他我(即外部世界里正在发生的种种问题、运动、变化)联系起来的关系词,要么世界组成自我,要么世界由自我组成。"
"什么是这个?除了这个我们还能了解哪个?这个真的可以被了解吗?我们怎么能肯定自己真的了解这个?"
"这个,既是一种真实存在又缺乏真实本质,既是一种物质又是一种观念,既是一种有限状态又包含着无限可能。它在其自身之中又不属于其自身。"
……
工农兵,40次,关于工人、农民和士兵,讲话者风趣地讲了40个关于他们的段子。最经典的一个如下:工农兵对各种收费员对他们的压榨感到愤慨,于是喊着"万岁!"的口号上了山。工人打算印上几千份传单散发,以表示他们的不满及要求。为了坚持马列主义,他们严格按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3页)上所讲的"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所有士兵的光脊梁上印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关于"所得税在经济上唯一的优点就是征收这种税国家花费小一些但无产阶级并不会从这里赚到什么"那一段。农民发现食物短缺得厉害,开始分头捉拿麻雀、蜘蛛和蚯蚓。士兵全天都在用农民的菜刀练习砍树。大家为着同一个共同的目标而用不同的方法奋斗。在吃过农民精心炮制的晚餐后,大家全都昏睡了过去。那些蘑菇和蜘蛛煮在一起非常美味,唯一的副作用就是会让人昏睡三天三夜。大家醒来后发现,国际人权组织将这次食品安全问题上纲上线到了自杀性维权抗议。收费员们强烈抗议,同时给予工农兵在夜市摆烧烤摊并收费的权利。唯一附加条件是,工农兵有义务每天向城管提供不少于10斤蘑菇好安顿城管家人,以换取他们始终紧跟他们的防自杀政策。
在解决这个出现了32次的词条下面,共有32位文学家以各种语调(平稳的舒缓的、昂扬的激动的)讲述了他们是如何在讲话者的影响下,解决了各自的写作困境。
"那时我刚写完一个有关留法女钢琴家用纺车学纺线的短篇,讲话者觉得不错,不过认为还需要再打磨一下。'什么时候你能纺出头等线了,你就能写得更好。'我照做了,我的手经过艰苦磨砺,纺出了最细的线。我感觉这本身就是中国小说中的名篇,不需要再写下去了。"
"在我见到讲话者之前,我很喜欢写喜剧,我喜欢让人开心,逗人大笑。但他告诉我,'眼下,很少有什么事值得让人大笑。'见我很细致地琢磨起了这句话,他大笑起来。我把这大笑看作该出发去乡下种地的暗示。几年后,在双手无数次开裂后,我形成了非常朴实的土豆派文风。"
"我发现我写的诗歌没有寓意,讲话者只是在应该署名的地方署上他自己的名字,然后把它们当作墙纸分发进每个窑洞。奇迹发生了。每个人都在滔滔不绝地谈论它们的寓意。"
……
至于出现了30次之多的知识,文艺工作室所收集的史料完全可以写上800页的悬疑小说。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讲话者正坐在自己的窑洞里擦拭办公桌上的黄土面儿,琢磨他的下一次讲话该讲些什么,一个曾经当过哲学教授的板报书写员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欢迎你,亲爱的同志,我能为你做什么?""每天都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板报上的知识,失踪了。""知识,失踪?""没错,知识,识别万物实体性质是与不是,社会第一推动力,希望的种子,火把的燃烧者,不见了。板报,人人都爱看,可要光是些报头诗歌插图,畜牧队养鸡排的先进人物,大家肯定扭头就走,我想请您派几个人,帮我找到他。"讲话者慢慢卷好烟抽了一口,"他长什么样?""我从来没见过,虽然我相信他无处不在,在空气里,在尘土中,在每颗露水上。村里的老人们都说,只有讲话者才明明白白。""怎么你说的这些让我觉得,你是个泛神论者啊?""唉,谁让知识就是时间、空间和事件的总和呢?我只有学习您的讲话才能坚定信仰啊。"讲话者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时间证明一切。寻找知识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一开始,人们把目标锁定那些一提到他就有哪里不对劲的家伙,他们显得害怕,很害怕,才几下棍棒,他们就承认,他们见过他,"但他从我这里抢了四个窝窝头就跑了,临走前还威胁我,不许再提起他,否则他会让我们全家天天都去山沟沟里推石头上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我正坐那儿给新做的家织布衣服撬边呢,他来了,端起一碗小米粥就喝了个底朝天,还问我,'你在干什么?撬边?现在就算给你一个支点,你也撬不起地球了。'"
而那些坚定的无神论者则坚信知识从来不存在,"我们都有内部消息,有那些就足够啦,还要知识干什么!"
利己主义者对知识的失踪完全不感兴趣,他们一边一下一下刨着土豆,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今天晚上,同志们是想吃番茄土豆丝还是凉拌土豆丝?不过新来的炊事员做的醋溜土豆丝特别棒。"
简而言之,这一过程最终持续了整整34年,人们最终发现,他就躲在讲话者的灰色中山装夹层里。
由于文艺工作者这个名词出现了27次,我们有理由认为,讲话者对于文艺工作者共做出了27次巨大的贡献:
把异性的性格压成纸一样平,两性之间的关系就不再令人苦恼,也就不再需要痛苦、绝望等种种复杂情绪,如此一来,人们就能前看后忘,并因此需要大量的文艺作品。
不写性,丰乳肥臀小弟弟,统统可以割下来。如果说文艺工作者总是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他们变废为宝,把那些玩意儿都垫在了脚底下,效果等同于站在了侏儒的肩膀上。
这样,再保守的人都不用担心自己的脸红得像个苹果,一不小心就被路过的麻雀啄上一口。
每个文艺工作者只能结一次婚,第二次就得去和衣帽架领证儿。这显然节省下了大量谈情说爱的宝贵时间,他们也因此最充分地实现了自我。
把已经结了婚的文艺工作者一个往南送,一个往北送,这样他们就能偶尔品尝到知识分子式的孤独。
(时隔多年,一位男性文艺工作者发自内心地感慨:"现在这叫什么社会,到处乱糟糟的!我们那时,每次我对我老婆产生了遥远的欲望,就通过在盐碱地上种棵树来绿化欲望。年年种树年年死,那样的生活才叫纯洁。")
如何让他们记住,一切都是相对而言?万物都由两个相反相成的对立面构成?剃光左边头发,留下右边。如果剃错,必须从头再来。
言论自由空前开放。家家户户安装广播喇叭,几块钱即能买到,由各地广播站独家经销。城镇主街道路口也都安装高音喇叭,线路一致,播送内容完全相同。允许人们跟着广播鹦鹉学舌。如果能捉到野生鹦鹉,也可以跟着鹦鹉学舌。
鼓励以各种方法一瞬之间体验终极之美的幻象,生命的最高境界和最终意义。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服用有毒的蚂蚁、和绳子对着干、把啤酒当成湖啊海的或者反一反、开煤气却不点火、用颈动脉磨刀片、自由落体……
(有个胆小鬼事后写了篇忏悔录,题目就叫《剩下的只是从窗口跳下去可我没胆量》,据说他在他家的窗台上坐了近10年,"在这里,你能看到人生,虽然每个人看起来都像蚂蚁。")
进入全民禁舞时期。因为跳舞能跳出太多故事,这相当于砸了文艺工作者的饭碗,很有可能将严重伤害他们编故事的积极性。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本来会去跳舞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这就是我现在受到广泛尊敬的原因。"——一位著名杂文家声情并茂地回忆道,"那会儿要是能跳舞,我肯定一直跳到早上,那会让我得各种冠心病心脏病,至少腿部肌肉会因为过度使用而失去控制。")
把藏起来的敌人找出来。
一个万众瞩目的作家据此写下了脍炙人口的《少女白雪与七个敌人的故事》。"找出你的敌人,否则他们就会占你的便宜:坐你坐过的凳子,吃你吃过的饭菜,用你用过的筷子,喝你喝过的白开水,看你看过的红皮书,穿你穿过的衣服,睡你睡过的床。"
一开始,人们觉得这么大了还玩捉迷藏有点奇怪,不久大家养成习惯:早上起来先在屋子里警惕地扫视一圈,看是不是有人在偷看自己。不久,很多文艺工作者发现,找出别人作品里的错别字,变得非常容易。
用榆树皮面做成精致的面食,启发新魔幻现实主义的表达。
亲自削过榆树皮的某德艺双馨老艺术家对其理解颇深:母亲不急不躁地和榆树皮面,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那里分泌唾液,围着母亲做饼的盆,榆树皮面令我们的紧张感越来越强。饼出锅后,最小的妹妹咬了一口,嚼了嚼,故意咽不下去,这种顽皮的恶作剧被母亲用泪水狠狠惩罚了。最终几头小猪如愿以偿吃到了榆树皮面汤。榆树皮面的味道很具有说教性,如果不用盐、糖这样的调味料掩盖,那么它天生就是一种
   
遗憾的是,伍能坐在马桶上的时间有限,我无法再找到任何现成的手写体了,所以不得不就这么戛然而止。
一种什么呢?一种零食?餐前小点?伍为什么会在写榆树皮时失踪呢?还是这种省略系他有意为之?这其中的寓意何在?难道他是想通过令人无法下咽的榆树皮暗示人生令他难以忍受?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当初如果写的是细糠,是不是还能和我一起喝喝啤酒吃吃花生呢?毕竟,用细糠做的饼有点营养,还有一丝甜味。不过也有可能他是想提醒我们,吃什么都别咽得太快了,生活可不能那么囫囵吞枣,那个停下来等一等我们落在后面的灵魂的故事是怎么说的?又或许,伍注意到了人们在努力咀嚼榆树皮面饼时,自然而然发出的一种响亮的声音,他想以此象征这个社会并不万马齐喑,有一种怪异的咀嚼声正在振聋发聩。也许我从来都不了解伍,他只是想让我注意到生命的荒谬性……
不过这一切,本身倒是很符合象征这个词。据维基百科说,它源于希腊文Symbolon,在希腊文中的原意是指信物:一块木板(或一种陶器)分成两半,主客双方各执其一,再次见面时拼成一块,以示友爱。
其实我还是不能很肯定,他的小说到底是在说什么,虽然我充满感情,花了几小时把它们打出来……他本可以写上这样一篇:如果失踪突然发生在你身上,你该怎样做?
伍的笔记小说发表后不久,来自媒体的评论蜂拥而至。这个不到六千字的短篇共为伍赢得如下几项殊荣:年度最具争议作品并入选《最新争议小说选(短篇卷)》;年度优秀讽刺作家;《南方周末》的评价则是——一位真正富有个性的作家。他们用了整版篇幅讨论小说的面具性。自然,他们采访了我,主要采访了我。我告诉他们伍的一些细节,诸如:
伍喜欢看喜剧,不喜欢看悲剧。在家写作时,宁可一丝不挂也不舍得开空调。经常掉硬币。每次都会和我讨论到死亡,每次都用同样一句话结束我们的讨论:想到死亡,一切都是可笑的。
在那篇报道的最后,记者饱含深情地写道:伍是真正意义上有个性的自由人。他的父母早早去世,他从未谈过恋爱,因此没有任何家庭羁绊。而他的失踪本身超越了死亡,成为了一种独立的暗物质。


走走,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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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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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1

孤独 插画/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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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 为什么男生坐着的时候普遍喜欢抖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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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 为什么男生坐着的时候普遍喜欢抖脚?

=问题 · Question=
陈飞腾问所有人:为什么男生坐着的时候普遍喜欢抖脚,而女生却很不喜欢,一般都是不爽地回一句:"不要再抖了,行不"?

=回答· Answer=
强尼德不靠谱答陈飞腾

刚才坐在沙发上,抖着脚惬意上微博时,看到了你这个问题,然后,尴尬地放平了双脚……

我觉得,抖脚未必是男生的"专利"。有句俗语,叫"男抖穷,女抖贱",虽说是过了时的老话,不用当真去听,但至少说明,除了男生,女生也有爱抖脚的,只不过女生一般都比较矜持,人前更加懂得注意举止罢了。

说起抖脚,我的"抖"龄那是相当得长,大概自我记事起,我就有这个坏毛病。幼年时我妈就老骂我,说我"坐没坐相";读书上课时被老师训,说我吊儿郎当不认真听课不学好;最刻骨铭心地是读大学那会儿,我和女友每天都一起去自修教室上晚自习,经常投入地看着书,冷不丁就被她推一下、打一下、挠一下,还没等反应过来,声色俱厉的责备就扑面而来:"你有完没完,不要再抖了,行吗(就是你问题里说的女生的反应,哈哈)?课桌上的手机、橡皮都抖得像跳跳糖了,你叫我还怎么写字!"——我和她恋爱了一年后就分手了,她发过来的最后一条短信是:"我们大家都开心一点吧,至少,你上晚自习的时候,可以随意地抖脚了——不过,我们分手后,我想你一个人也是不会去上什么晚自习的……"

好了,往事翻过,我们一起看看专业说法吧:

《百度百科》:"喜欢抖腿是下意识的一种表现,它不是病也不需要治疗,习惯性下肢抖动摇晃对人体健康有益,其理由是:这种动作能促进下肢血液循环,维持并增强肌肉关节的活力。抖动摇晃动作在肌肉伸缩的同时,还促进了下肢血液回流,防止了肢体血栓和静脉曲张的形成。这种习惯性动作并非来自大脑皮层中枢神经的指令,因此它并不能干扰、影响当时所从事的活动。当人困乏欲睡时,下肢抖动还能抵消一部分疲劳。"

抖脚原来如此有益身心,多好,看来抖抖也无妨。不过,公共场合,比如看电影时,出于礼貌,我还是很小心注意的,就怕左右旁边会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不要再抖了,行不?"这会让我想起我的那位前女友,徒增伤感,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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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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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枚戒指

朱昕脖子上的项链很别致,串了两个戒指,一个是光圈,一个有颗三分大的小石头。很少有人会把钻戒挂在脖子上,她戴得很坦然。如果有人问,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毫不隐瞒告诉你:这是两只婚戒。

问的人通常会吃一惊:你结婚了?朱昕喜欢搭配诡秘的笑容,回答:我结过。

她结过两次婚,尽管在这个时代不算稀奇,也足以引起听众的好奇。她喜欢先用自嘲的语气说:想不到吧?两次。这首先跟她的外貌不匹配,我们习惯于将离婚多次的女性划为异类,她们要么属于搞艺术的区域,一脸神经质;要么外表极具侵略性,一眼望之不好对付。朱昕不属于这样的狠角色,她外表会让人想起贤妻良母这种词汇:长发,不时髦但搭配和谐的衣服,素颜但五官清秀,看得出保养上下过功夫,并不打算夺人眼球。你很容易将她归为普通女人。接触久了,她脸上一种得意的光芒常常难以被忽略。

这是朱昕对两度离婚的态度。直到今天,她依然能够生动地描绘出过去那两次婚姻。也许是描述过太多遍,在细节上她不停做着各种各样的修饰,像一位作家一次又一次修改自己的人生稿件。如今这一稿大概是她最为满意的,脱离了原来的愤怒情绪,更加娓娓动听。

她的第一次婚姻,嫁给了一个年长的诗人。诗人进入婚姻后常有一种手足无措感。他常常跟妻子抱怨世俗生活让他丧失了灵感。他原本希望可以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体验。朱昕在一开始觉得很抱歉,诗人曾经是她年轻时的偶像,没想到偶像发的牢骚一点都没有诗的美感。诗人越来越像一个世俗的中年妇女,他再也不会忽然送妻子一本诗集,上面用红笔勾出两句最肉麻的诗。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在家里冷笑与跳脚。朱昕这才发现诗人的秃顶也没有智慧的光芒,有的只是一个男人老去后沉沉的暮气。他像每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一样,秃头发胖脾气急躁,常要求朱昕下班时买半斤鸡爪。她做出离婚的决定一点不难。某天她父亲上门,女婿和丈人站在一起寒暄。前者更加不堪,迫使她终于下了狠心。

朱昕在这次婚姻中收获的就是那只小小的光圈。她记得当年的价钱,700块。诗人倒是曾经提出:她应该归还这个小小的礼物,反正对她也没什么用。朱昕拿着它,纯属负气。

第二次婚姻则是一次最世俗的妥协。25岁时,她嫁给一个年龄相当的男人。她对婚姻的态度很简单,既然女人总是要结婚的,那么男人一露出这样的意思就要毫不迟疑地抓住。可惜这次她抓得有点早,早到她没有注意到男人跟她结婚的企图。朱昕不久就发现丈夫有别的女人,这个女人的影子明白无误告诉她,她来得比她更早,地位比她更坚固。朱昕本想置之不理,不出两年谁都受不了男人已经是有妇之夫。但她最终没能忍受住这样的煎熬,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明显发现了那个女人年纪稍大,不声不响地盯着她。朱昕受不了的是她不过是普通女人,不需要这样高级曲折的外遇剧情。内容无非是女的离过婚,有一个九岁的女儿,丈夫家人无法接受。虽然朱昕也离过婚,毕竟还不是个妈。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年轻人犯的错。闹离婚的过程中,朱昕扣着那只钻戒,年长的女人忽然跳出来说:那原来就是他买给我的。想当然的,朱昕打死也不会还这只婚戒。

脱身第二次后,她忽然发现尽管没太多人知道自己离婚两次,但这道印记从不无故消失。每次接触到不错的男人时,她都在迟疑需不需要将自己全盘托出。朱昕很快下了决心,在脖子上戴了那条项链。

项链吓跑了很多跃跃欲试的年轻男人,不过好歹,为她收获了一个情人。情人年纪略大,三十来岁,他笑眯眯地听完了朱昕的两次婚姻,做了一个判断:那么,你不打算结婚咯?

朱昕无可无不可:我不着急结婚。不过结婚总是好的。对方摇摇头:男人需要婚姻,你不需要。朱昕很感兴趣:为什么?他回答:你已经知道结婚是怎么回事,结婚就是挫一个女人所有的性格,要你全情付出,奉献,你受不了那样的委屈。朱昕则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你结婚了吧?

她在一开始常被愧疚心折磨,但男人相当大方得体,常常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在她愧疚感强烈的时刻保持远离,在她情欲旺盛时又及时出现。生活开始进入一种轨道,朱昕过着一种表面看来十分惬意的生活:单身,拥有一个富裕的情人,不用像已婚人士发愁将来。她的生活人人羡慕,日复一日,闲散的光阴,惬意的咖啡馆,她不停认识新的朋友,用来扩充交际圈。

两个月前,她又认识一位好伙伴。与诗人的婚姻并没有冷却她对诗歌的热情。在一次诗歌鉴赏会上她碰到了一个志趣相投的女伴,L小姐。她发现自己与这个恰巧坐在旁边的女人一见如故,许多对诗歌的看法都惊人得一致。

散场后,朱昕首先发了邀请跟L再一起聊聊。她早就注意到L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那戒指造型有些奇特,戒围布满细小粒的红宝石,但仅此而已,缺乏一颗点睛作用的主钻,不太好判断是不是婚戒。两人聊诗歌终于聊到了一段沉默的间隙,朱昕率先问了L的戒指:这是婚戒吗?L点头:是的,我结婚了,早婚。朱昕自然地接上句子:我也早,23岁就结了。

L像以往的观众一样大吃一惊:你已经结了?

她说完两个结婚故事后,L呼了一口气:没想到。我没你这么精彩,只是一段最普通的婚姻,丈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就结了,那时候都没什么钱,你看这个戒指不过是买来玩的,我戴到现在。

朱昕像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般嗅到了忧伤的味道,她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现过同样的味道。L果然毫不隐瞒:我准备离婚了。你知道的,男人的感情,说变就变。

这话说得并不确然,朱昕其实没有被背叛过,她以为的背叛不过是她对婚姻本身的失望。但她明白被欺骗的感受,她忍不住将第二段婚姻中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十倍,讲给可怜的L小姐听。L似乎有点沉迷,但是迅速恢复了果断:我们不一样,你没有真正进入到婚姻中,你是一进去就怕了。我呢,是到今天才知道伤心的滋味。

她们几乎彻谈了一个夜晚,直到咖啡馆打烊才各自告别。买单时L忽然说,要不我这只戒指先借你保管一下,要离婚的人再戴这只戒指会舍不得旧感情。朱昕觉得有点奇特,不过她很快爽气地答应了,并当场将这只红色的戒指挂到了脖子上,她笑嘻嘻对L说:离婚没什么不好,我用两只婚戒给你勇气。

她脖子上的项链更加别致了一些,红色的加入让这串项链富于变化性。

朱昕留了L小姐的手机,约定下下周末再聚。下周末是她跟情人的固定聚会。他们为了避人耳目通常会选一个偏离市区的度假屋呆上一周末。

她坐一辆动车率先前去,在火车上心情很好,想着这样的生活其实好过许多围城中的可怜人,他们终日吵闹不休,没享受过一刻的清净,何苦呢?

打车到酒店,顺利入住,床上有一只酒店送的玫瑰,朱昕将红色花瓣撒入浴室的温泉浴缸,满足地一塌糊涂。手机上有一条消息:我马上就到。

开门的一刹那,两人陷入缠绵的拥抱。但在床上,这份缠绵嘎然而止,情人盯着她的脖子说:怎么多了一个戒指?朱昕坦白: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情人仔细看了两眼,脸上开始充满痛苦的神色:那是我太太的戒指。

朱昕的脖子上再没戴过婚戒项链,她的锁骨在一段时间惊悚可见。情人和L小姐顺理成章地再没出现过,她不知道有关他们的后续,也没人再听过关于那两枚婚戒的故事。

毛利,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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